深圳一外地人问:我20天前买了三套小产权房,那时镇里要征地了,我与否能获得补偿金呢?
在提问那个问题前,我们先要知道甚么叫小产权房。
一、甚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自发性农地上工程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农地税收收入等费用,其房产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授,而是由乡中央政府或村委颁授,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农地采用证和预购许可证,购房合约国土房烽也不会给予备案。
在深圳小产权房有四种类型:
①村自发性组织机构在村自发性用地上工程建设的奶坛楼;
②两户一幢上原居民超建和增建的层楼(建筑物面积超出480㎡或高于5层);
③外来开发商买回镇里的贺村自发性用地,未经不合法建楼相关手续而工程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目前小产权房工程建设方有村委、公司、个人名义四种。相同工程建设伊瓦诺签订的合约也有所相同。
二、小产权房征地的补偿金方式
虽然小产权房是没有不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牵涉征地收容,应积极与征地人协调处理。若牵涉索赔,虽然社区给了门牌号码、你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你对房屋的不合法采用,无权明确要求收容索赔,但具体内容索赔与否包括重新收容一套房子给你,则要看你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农地物理性质之类。
作为征地收容第一类,即不合法的房屋永久人,你无权明确要求收容居住房,同时有关迁址补助、装修补偿金之类,亦可一并主张。具体内容怎么赔法应参照当地征地补偿金标准,以所签署的征地收容协议为准。
三、小产权房在征地操作过程中若想赢得征地收容补偿金,分为两种相同情况:
1、小产权房的物理性质是归属于履行了审批相关手续的房屋,深圳80、90年代由村自发性建造的房屋大都归属于这类。但是自发性经济组织机构在收容本自发性民操作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第一类。
虽然依照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自发性经济组织机构的核心成员,不得买回在自发性大部份的农地上工程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约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具体来说认定该些房屋的使用权是归属于农村自发性经济组织机构大部份,或者归属于集体土地采用人大部份,征地收容补偿金的利益,只能由使用权人即自发性经济组织机构及其核心成员享有。
那么对非居民的小产权房的持有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持续保持占有,在征地操作过程中前述采用人是无权利的。但是那时深圳市征地发生了一个实质性的改变,2012年深圳市中央政府只跟村自发性谈,谈完以后村自发性再和土著谈。如果你是买回了土著的房,你是没资格跟中央政府谈。具体来说,你要确保留好交易凭证,你要确保占无权,它能确保你和房子有前述采用关系。
2、小产权房是归属于违法建筑物,对这种情况,依照《城市房屋征地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建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不予补偿金”的规定。深圳近年来TDATE200的小产权房属这类,房子随时可能面临被中央政府违建的风险
典型案例是今年龙华《六万平小产权房 违建要被违建?》的戏码,以下是该新闻视频:
可以说这是深圳“违建”小产权房的晴雨表,感兴趣可自行关注龙华那个小产权房的“违建“补偿金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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