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房屋要特别注意些什么?(一)
出外闯荡的朋友们最重要的两句话,两件是找组织工作,两件是找房子,精心安排好了这两句话就能无忧地在跨县奋斗,但社会风气繁杂、旅途艰苦协进会发生些不幸之事,因此请特别注意好以下几点,让你在奋斗的道路上少些烦恼,至少那个临时的“家”要住的舒坦。本期主要内容:房屋承租合约签订前要特别注意的两点。
1
要确定房屋性质
你需要明晰你所租住的房屋呢拥有清晰产权的房屋,辨别此房屋与否是违建,假如房屋本身存有难题,即便价格便宜也不值得去承租的,因为这时房屋的本身土地权属存有难题会带来很多风险。
2
要知道“房东”到底呢房东!
在房屋承租关系中存有着诸多的角色,有房屋使用权人(真正的房东)、房屋房主人(二房东)、房客(实际居住者)、房屋中介之类,因此首要难题是明晰要将房子承租给你的人到底是谁,假如不清楚那个难题你可能会遇到非常尴尬的境遇。
比如你从一位“房樟林”处租了一间屋子,押金1000元、房租一年一交每年15000元,也正常签署了《房屋承租合约》,但在某一天真的房东乙出现称这房子是他的,而与你签订合约的“房樟林”已然联系不来。房东乙称这房子此前是租给“房樟林”的,但现在“房樟林”已经三个月没交房租,他们之间的承租关系已经解除了,而且“房樟林”也从来没有说过那个房子已经房主给你了,因此你要不把“房樟林”欠付的房租交了然后继续住,不然就搬出去。
这时你就陷入一个十分为难的境地,交钱嘛亏得很,不交嘛没地方住了。也许你会好奇嗯:这种情况下房东乙能赶我走吗?很抱歉是能的,房东乙作为房屋真正的使用权人,其将房屋承租给“房樟林”,并且约定房主需经房东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房樟林”私自房主,房东乙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约法》第一百二百九十三第二款与“房樟林”解除合约,同时以其对房屋的使用权和扎格列明晰要求次房客拆迁。虽然这时你能追究“房樟林”的违约责任,但那个纷争所花费的精力以及对你生活、组织工作产生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因此在租房前要了解承租人对于房屋到底是何种身份,明晰要求承租人开具房屋土地权属断定及其身份证,假如房屋房产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因此明晰要求其开具购房合约等能够断定其享有相应权利的断定。假如是房屋使用权人因此就不会产生上述,假如是房屋房客的房主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很多细节,如房客就房主事项与否取得房屋使用权人一致同意、房主时限与房客的承租时限与否存有冲突、房客与否按时履行其与房屋使用权人之间的承租协议、与否存有其他纷争之类。在了解清楚这些难题以后就能通过承租合约的设计、与房屋使用权人以及房客的沟通来消除可能存有的隐患,给你一个无忧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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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送一条新闻:“乐伽公寓楼疑似跑路”该事件,此该事件为房屋承租“中介”机构引发的社会风气难题,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乐伽公寓楼高价收房,低价承租;乐伽公寓楼一次性原主,分期付帐;最后资金链出现难题,房东无法按时原主,便通过赶走已交付给乐伽房租的房客方式收回房屋。”其实本该事件和“要知道“房东”到底呢房东!”中介绍的情况基本一致,只不过其中的二房东换成的专门从事房屋房主的乐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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